昨天上午,宣城市出租車司機秦師傅在當地論壇發帖求助,稱自己的出租車與一輛警車發生碰擦,交警認定警車全責,而警車司機不僅當場拒簽事故認定書,事後也不對自己的車損進行賠償。昨天下午,記者聯繫上當事警車司機張某,對於出租車司機的指責,他認為事故較小,事後交警未聯繫他,以為“事情已過去了”。
   【的哥發帖】出租車受損一月多未獲賠
  昨天上午,秦師傅在宣城當地論壇發帖說,自己的出租車與警車發生碰擦後,交警認定警車全責,而警車司機不僅拒簽認定書,還拒絕賠償車損。
  昨天下午,秦師傅告訴記者說,11月18日15時30分左右,他在宣城梅溪路寶成路交口至水陽江大道方向行駛時,與一輛正在掉頭的警車皖P0577碰擦,造成出租車受損。
  報警後,宣城市交警二大隊民警趕到現場勘查,認定警車司機負全責,但警車司機當場拒簽認定書。如今事情已過去一個多月,事後秦師傅兩次聯繫警車司機,對方卻拒絕承擔出租車的維修費用。
  【警車司機】交警未再聯繫以為事過去了
  昨天下午,記者聯繫上車牌號為皖P0577的警車司機張某,對於那起事故,張某認為自己掉頭沒問題,事故是因出租車司機車速過快造成的,並對當時交警的事故認定書不認可。
  “我對交警的認定結果有異議,才當場拒簽的”,張某表示,因事故只是簡單的碰擦,自己車輛輕微受損,出租車車損也不嚴重,事後交警也沒聯繫自己,就以為“事情過去了”。
  對秦師傅兩次打電話給自己,張某稱,他認為交警認定的責任有問題,就叫秦師傅去找處理此事的交警。直到秦師傅網上發帖求助後,他認為事情不大,雖然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,但還是決定對秦師傅的車損進行賠償。
  【交警部門】對認定有異議可行政覆議
  昨天下午,宣城市交警二大隊副大隊長吳坤輝說,對交警下達事故認定書,如當事司機有異議,可向他們上一級申請行政覆議。如當事司機拒絕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字,交警就會在認定書上寫上“拒簽”兩字。
  安徽廬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張亞認為,事故認定書作為事故處理中的證據之一,雙方對賠償結果無法達成一致的話,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,當事人對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有異議,可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提供其他證據。(記者紀在學)標簽:警車撞出租車 警車 交警 認定書編輯:周曉留  (原標題:警車撞出租車“小事”化無?的哥發帖稱未獲賠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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